杨虎君的新著《观仁论》杀青,令人高兴。展读之际,想到一些问题,在此与杨虎君以及读者诸君交流。
一
关于此书的宗旨,杨虎君说:“我们说本源仁爱领悟是一切存在者观念的基础,意味着本源仁爱领悟先行于一切存在者化的把握方式”,“这样的情感领悟先行于对天地万物的存在者化把握”;此书“只就本源存在领悟与存在者化打量和把握方式之层级性切转,成立广义存在论”,“给出本源存在领悟和存在者化打量和把握方式之切转的机制性说明”。当注意的是:这里的广义“存在论”不是“ontology”,而是“the theory of Being”或更为简洁的“Being Theory”;此“Being”不是“存在者”,而是前存在者的“存在”,乃是万事万物的大本大源。
显然,此书的宗旨是回答20世纪以来的哲学思想中的一个最根本的前沿问题,即追问“存在者何以可能”;为此而追溯“前存在者”的“存在”,即杨虎君所讲的“本源仁爱领悟”。(我的理解是:爱即在,在即爱。)“观仁”之“所观”,即此“仁爱”或“存在”。这就是说,“观仁论”首先是要“切入”前存在者的“观法”,即避免“存在者化”。
质言之,“观仁”首先要避免“存在者化”。我们必须首先从惯常的存在者化的观法“切转”到前存在者的观法;然后重新“切转”到存在者化的观法,其实就是重新给出一切存在者、包括主体性的存在者,以此回答“存在者何以可能”的问题。
杨虎君的“观仁论”不但已自深邃,复可触发更进一步的深思。《易》曰:“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1]
二
在汉语的表达中,“观仁”是一个述宾短语,即:及物动词“观”作为述语,是一种行为,它必定有一个主语,即“谁在观”,亦即主体subject,是为“能观”;名词“仁”作为宾语,则是行为对象,即“观什么”,亦即客体object,是为“所观”。因此,“观仁”的语义结构就是:某个人在观仁;一个主体在看一个客体。在此“观”中,主体性的“人”无所隐匿,诚如孔子所说:“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2] 这里不仅“所观”之人即对象无所隐匿,而且“能观”之人即主体同样无所隐匿。然而,这个主体及其对象,莫不是“存在者”,而非“前存在者”的“存在”。这就是说,“观仁”这个表达意味着“主客”观念架构的先行;换言之,“观”的语义结构已经蕴涵着杨虎君所极力避免的“存在者化”。所谓“现象学的看”,亦复如此。
不仅如此,上述“某个人在观仁”又进一步被“论”,即成为某个人所“论”的对象,即:某个人在论“观仁”。这显然是另外一个层次的“主客”架构,即是再一次对象化、存在者化。
但这并不是说“观仁”及“观仁论”这样的说法不行;恰恰相反,这正是《观仁论》给予我们的一个深层思考的契机。“观仁”及“观仁论”这样的表达所带来的问题,并非杨虎君的问题,而是语言本身的问题。这是因为:任何陈述都是存在者化,因为任何陈述必定意味着被陈述的事情的对象化。不仅汉语如此,英语亦然,一切语言莫不如此。
唯其如此,杨虎君才提出“观法”的问题。杨虎君说:“本书所说的‘观法’等同于‘领悟’”,而“本书所使用的‘领悟’观念,既包括前主体性、前存在者化的语境,也包括主体性的、存在者化的语境”。显然,杨虎君的“领悟”不同于生活儒学的“生活领悟”[3](尽管杨虎君也多次用到“生活领悟”这个措辞)。生活儒学的“领悟”专指前存在者的状态;而杨虎君的“领悟”则是既指前存在者状态,也指存在者状态。在杨虎君这里,不同的“领悟”即是两种不同状态之间的“切转”。所谓“切转”(switch),就是不同“观法”(the way of watch)之间的切换、转换。
按杨虎君的思想,“观仁”有不同的“观法”;同理,“论观仁”也有不同的“论法”。就“仁”而论,既可以视之为形而上的本体,亦可以视之为形而下的主体道德原则;既可以视之为主体的情感即“人之情”,亦可以视之为前主体性的情感存在即“事之情”(庄子的说法)。这就是对“仁”的“观法之切转”。甚至就“观”而论,杨虎君提到我的一种说法:既可以“观物”,也可以“观无”。[4] 这就是对“观”的“观法之切转”。
由此可见,杨虎君的“观法之切转”确实是一个具有重要价值的独创性概念。当然,这里仍然面临着“存在者化”的诘问。当我们谈到“观法之切转”的时候,一个问题就会出现:是谁在对“观法”进行“切转”?显然,无论是谁,都是一个主体;而这时候,“观法”就是一个客体。这是更进一步的存在者化。但这同样不是杨虎君的问题,而是语言本身的问题,即任何一个陈述都是一种存在者化。这是语言的宿命,人类的宿命:人及其语言毕竟属于有限的存在者。
三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维特根斯坦的名言:“一个人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当沉默。”[5] 这其实是错误的翻译。这里根据英译版,原文是“What we cannot speak about we must pass over in silence”[6],应当译为:“对于我们不可言说的事物,我们必须默然置之。”这里的“不可言说的事物”,正是某种存在者化的东西。他说:“There are, indeed, things that cannot be put into words. They make themselves manifest. They are what is mystical.”[7] 汉译就是:“确实存在着不可言说的事物。它们使自己显现出来。它们是难以解释的事物。”这种“难以解释的事物”,维特根斯坦所指的是先验的(transcendental)存在者,例如他认为,“作为伦理学的担当者的意志是我们不能谈的”,因为“伦理学是超验的(transcendental)”。[8] 照他的说法,康德谈论“自由意志”也是错误的,杨虎君讨论“仁”也是错误的。
但我并不认为这些事物“不可言说”。实际上,维特根斯坦的意思也是:这些事物不能以经验主义的、逻辑实证主义的话语来加以言说。在我看来,不仅存在者、包括形而上的存在者是可以言说的,而且存在(Being)也是可以言说的,不必沉默。例如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就是对“存在”(Sein)的言说,《老子》则是对“道”的言说。
所以,这并不是“能否言说”的问题,即不是“语言”(language)问题,而是“言说方式”(utterance)问题。为此,我曾谈到:
饶有趣味的是:当维特根斯坦说“某物不可言说”的时候,他正在言说着某物;这就正如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此时他正在说着“常道”。这看起来是很吊诡的,其实正是言说方式的问题——话语的问题。形而上学的话语——有“所指”的言说,确实是一件很吊诡的事情:形而上者乃是涵盖一切存在者的那个存在者;然而当我们把形而上者作为言说对象的时候,它就已经在“我们”及其“话语”之外,于是它也就不再是涵盖一切的形而上者了。这其实是语言本身的吊诡之处,或者更确切地说,这是存在者化的言说方式的吊诡之处。[9]
我的意思是:不仅存在着对象化的、存在者化的言说方式,而且存在着非对象化的、前主体性的言说方式,如“情语”及“诗语”。[10] 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11],也可以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我曾以苏东坡的《水龙吟·杨花词》为例: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萦损柔肠,困酣娇眼,欲开还闭。梦随风万里,寻郎去处,又还被、莺呼起。
不恨此花飞尽,恨西园、落红难缀。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这是在写杨花吗?非也!“细看来不是杨花。”那么,是在写“离人泪”吗?也不是。“花”“泪”都是存在者化的“观法”。其实,苏东坡是在写“情”“思”,这是“爱”,即是“仁”;而且甚至不是“苏东坡”在“写”,而是“情思”的自己显现。这就是“情语”之“诗语”,即王国维所说的“无我之境”:“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12]
借用杨虎君的说法,这里需要的是“言说方式之切转”或“话语之切转”。
四
以上例子表明,严格说来,这种“切转”并非哲学的事情。我的意思是:如果“哲学”是指那种关于“形而上者”或“本体”之类的存在者的言说方式,那么,它就永远无法“切入”前主体性、前存在者的存在。就此而论,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不足以言“存在”,《老子》不足以言“道”。杨虎君自己说“这本小书完全不干学术,纯属生活领悟”,盖亦此意?
然而此刻,我又想起《易传》里的一段话,是讲“圣人作《易》”的事情: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則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13]
这里一边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一边又说“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其言”,岂非自相矛盾?其实,如果换一个角度看,那么,过去的哲学家关于存在的言说,杨虎君关于“仁”与“观仁”的言说,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如果我们能够像庄子所说的那样“得意忘言”: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14]
或许,杨虎君在交付书稿之际,心中也有这样的感慨:“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这本《观仁论》,是一本精深的哲理著作,这是其“言”;杨虎君想要触及的是前存在者的存在、仁爱,这是其“意”。那么,我们阅读杨虎君这本《观仁论》,亦当采取“得意忘言”的“观法”。这同样是一种“观法”的“切转”问题:读书的“读法”问题。
书稿所思甚深,所涉甚广,此处不能一一,仅略述以上随想,是为序。
[1]《周易·系辞上传》。
[2]《论语·为政》。
[3] 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增补本),四川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增补本序”第4页。
[4] 黄玉顺:《论“观物”与“观无”——儒学与现象学的一种融通》,《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67–74页。
[5]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郭英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97页。
[6] Wittgenstein. Tracta tus Logico-Philosophicu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61, p89.
[7] Wittgenstein. Tracta tus Logico-Philosophicus. p89.
[8]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第95页。
[9] 黄玉顺:《生活儒学的话语理论——兼论中国哲学话语体系建构问题》,《周易研究》2021年第5期,第5‒23页;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哲学》2022年第4期转载。
[10] 黄玉顺:《生活儒学的话语理论——兼论中国哲学话语体系建构问题》,《周易研究》2021年第5期,第5‒23页。
[11]《论语·季氏》。
[12] 王国维:《人间词话》,见《蕙风词话·人间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191页。
[13]《周易·系辞上传》。
[14]《庄子·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