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杨叔姬(羊舌叔姬)是春秋时期极具智慧的女哲学家,她的思想主要表现在对丈夫羊舌职加以规劝和对儿子羊舌肸(叔向)加以训诫的言论之中。她最重要的哲学思想是“甚美必有甚恶”的命题,这是早于“孔子问礼”的老子揭示了美丑善恶之间的辩证关系;而且,杨叔姬所讲的“甚美必有甚恶”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即“非德义”。杨叔姬注重“德义”,包括“不可食以不义之肉”,这是儒家“义利之辨”的思想先驱之一。同时,杨叔姬还触及了“仁→义”之间的奠基关系的正义论原理。此外,杨叔姬还提出了“有奇福者必有奇祸”的命题,这是先于老子揭示了祸福相倚的道理。
【关键词】杨叔姬;女哲;美恶;祸福;德义
春秋时期,即中国的“轴心时代”[1],出现了一批堪称女哲学家的杰出女性,却不见于“中国哲学史”的记载;今天理当加以发掘,以呈现她们的哲学智慧,还原她们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应有地位。杨叔姬(羊舌叔姬)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
杨叔姬(生平不详),杨氏,晋国大夫羊舌职(?—前570年)之妻,羊舌肸(xī)(叔向)之母,史称“羊舌叔姬”。孔颖达说:“羊舌,氏也,爵为大夫,号曰‘羊舌大夫’。”[2] 杨叔姬之“姬”并非姓氏,因为其丈夫羊舌职为姬姓,同姓不婚,则杨叔姬不可能姓姬;“姬”是古代女子通用之美称,犹如“子”是古代男子通用之美称。至于杨叔姬的“杨”,究竟是其父族姓氏,还是其夫族姓氏,暂无定论。或以为羊舌氏即“杨氏”,因为叔向食邑在杨(今山西省洪洞县东南)。[3] 如《左传》“晋杀祁盈及杨食我”杜预注:“杨,叔向邑”[4];又“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孔颖达疏:“伯石(叔向之子)为杨石,明杨氏是羊舌之田也”[5]。但孔颖达却又说:“《谱》云:‘……羊舌,其所食邑也。’”[6] 因此,叔向的食邑究竟是“杨”,还是“羊舌”,待考。
但杨叔姬的儿子叔向,即杨叔姬与羊舌职的次子羊舌肸,却是春秋时期大名鼎鼎的人物,姬姓,羊舌氏,名肸,字叔向,又称“叔肸”“杨肸”,晋国大夫,乃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与郑国的子产、齐国的晏婴齐名。
杨叔姬的事迹,见于《左传》《国语》及刘向《列女传》等。
一
杨叔姬是一位极具智慧的女性,这主要表现在她对丈夫羊舌职加以规劝和对儿子羊舌肸加以训诫的言论之中。
(一)文献的记载
刘向《烈女传》记载的杨叔姬对丈夫的规劝:
羊舌子好正,不容于晋,去而之三室之邑。三室之邑人相与攘羊而遗(wèi)之,羊舌子不受。叔姬曰:“夫子居晋,不容;去之三室之邑,又不容于三室之邑,是于夫子不容也,不如受之。”羊舌子受之,曰:“为肸(xī)与鲋亨(pēng)之。”叔姬曰:“不可。南方有鸟,名曰乾吉,食(sì)其子不择肉,子常不遂。今肸与鲋,童子也,随大夫而化者,不可食以不义之肉。不若埋之,以明不与(yù)。”于是乃盛以瓮,埋垆阴。后二年,攘羊之事发,都吏至,羊舌子曰:“吾受之不敢食也。”发而视之,则其骨存焉。都吏曰:“君子哉!羊舌子不与(yù)攘羊之事矣。”君子谓叔姬为能防害远疑。[7]
这里“羊舌子”即指杨叔姬的丈夫羊舌职,故下文杨叔姬称其为“夫子”。“好正”意谓正直。三室之邑,地名,不详。据《左传》载:“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郑玄注:“侧室,众子也。”孔颖达疏:“正室是適(dí)子(嫡子),故知侧室是众子,言其在適子之旁侧也”;“其侧室一官,必用同族,是卿荫所及,唯知宗事”。[8]《左传》“赵有侧室曰穿”郑玄注:“侧室,支子”;孔颖达疏:“正室是適子,知侧室是支子,言在適子之侧也”;“(赵)盾为正室,故谓(赵)穿为侧室”。[9] 此说可资参考。
攘,偷窃。遗,馈赠。“肸”指羊舌肸(叔向);“鲋”指羊舌鲋(叔鱼),羊舌职和杨叔姬的儿子,即叔向的同母弟。亨,同“烹”。上古“烹”“享”“亨”不分,作“亯”,许慎《说文》解释:“亯,献也”;“象进孰(熟)物形。《孝经》:‘祭则鬼亯之。’”徐铉注音:“许两切,普庚切,许庚切。”[10] 乾吉,鸟名,出处不详。食,喂养。遂,成长。“大夫”指羊舌职。“化”,变化。“随大夫而化”,意谓儿子会受父亲的影响而变化心性。“不与”,没有参与。垆,通“庐”;垆阴,屋后。都吏,都邑的官吏。
(二)“不可食以不义之肉”的哲学意义
刘向赞誉杨叔姬“能防害远疑”,纯粹是从“明哲保身”的功利角度而论;其实不仅如此,杨叔姬强调“不可食以不义之肉”,乃是一个涉及“义利之辨”的问题。这是一个重要的中国思想传统,例如,《左传》开篇即载:“大(tài)叔(共叔段)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廩延。……公(郑庄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郑庄公还指出:“多行不义必自毙。”[11] 这是说共叔段的贪利忘义,必将不得善终。
至于杨叔姬所谈及的怎样教养儿子的问题,卫国大夫石碏(què)也曾指出:“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12] 这里的“义”“义方”,孔颖达解释为:“义者,宜也。教之义方,使得其宜。”[13] 诚然,“义”经常可以释为“宜”。例如《中庸》也这样讲:“义者,宜也。”[14] 不过,“义”也常释为“正”。“义”兼“正”与“宜”二义,后来成为儒家正义论的两条基本的正义原则,即正当性原则和适宜性原则。[15] 石碏这里所谈的“义”,乃是与“邪”相对而言的,显然意谓“正”,诚如孟子所说:“义,人之正路也。”[16] 这与杨叔姬所要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她所警诫的“不义”,是指接受“攘羊”,正是说的不正当、非正义。
这种“义利之辨”的思想传统,后来孔孟儒学特别加以发挥,朱熹称之为“儒者第一义”[17]。如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8];“见利思义”[19];“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20]。《孟子》开篇就讲:“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21] 孟子的问题意识是:“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22] 他主张“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23];“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不义之室而不居也”[24];否则,“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25]。对于儒家这种“义利之辨”的思想来说,杨叔姬乃是其先驱之一。
二
刘向对杨叔姬的赞誉,主要是突出她洞察人性、推知人生、预见命运的智慧,从而“颂曰:叔向之母,察于情性,推人之生,以穷其命”[26];但实际上,杨叔姬的言论所蕴含的思想意义远不止此。
(一)文献的记载
据《国语》载:
叔鱼生,其母视之,曰:“是虎目而豕喙(huì),鸢(yuān)肩而牛腹,谿(xī )壑可盈,是不可厌也,必以贿死。”遂不视。[27]
叔鱼,羊舌鲋,叔向的同母弟弟,晋国大夫。“其母”即杨叔姬。虎目,指涉贪欲,出自《周易》“虎视耽耽,其欲逐逐”[28]。鸢肩,像鸱鸟两肩上耸,形容其丑陋。牛腹,指其胃口很大,与下文“谿壑可盈”相呼应。“谿壑可盈,是不可厌”,犹今所谓“欲壑难填”。韦昭注:“(叔鱼)后为赞理,受雍子女而抑邢侯,邢侯杀之”;“食我既长,党于祁盈,盈获罪,晋杀盈及食我,遂灭祁氏、羊舌氏,在鲁昭二十八年”。厌,满足。贿,受贿,这里具体指“雍子入其女于叔鱼”(详下)。
此事另见于刘向《烈女传》:
叔姬之始生叔鱼也,而视之曰:“是虎目而豕啄,鸢肩而牛腹,溪壑可盈,是不可厌也,必以赂死。”遂不见。及叔鱼长(zhăng),为国赞理。邢侯与雍子争田,雍子入其女于叔鱼以求直,邢侯杀叔鱼与雍子于朝。……遂族邢侯氏,而尸叔鱼与雍子于市。叔鱼卒以贪死,叔姬可谓智矣。[29]
赞理,理官(掌管诉讼)的助理。“入其女以求直”,将女儿嫁给叔鱼,以求胜诉。这里“族”谓灭族,动词。尸,暴尸示众。
这里刘向评价杨叔姬“智”,是指她能预见羊舌氏将来会遭到毁灭的命运。有意思的是,这种预见的原初依据,却是她的儿子相貌之丑恶。这在今天看起来颇为荒诞,似乎丑人必是恶人、必有恶报。不过,这并不是杨叔姬思想的特色;这件事情的意义并不在此,而在其涉及美丑善恶的关系问题。且看《左传》的一段记载:
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rǔ)。女(rǔ)敝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人间(jiàn)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栾怀子嬖(bì)之,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难。[30]
叔虎,叔向的异母弟弟。叔虎之母是叔向的父亲羊舌职之妾。“不使”,不让她侍奉羊舌职。杜预注:“不使见叔向父。”敝族,衰败的家族。大宠,有权势的宠臣。杜预注:“六卿专权。”间,在君主和羊舌氏之间离间。爱,不舍,此处指嫉妒。嬖,宠爱。栾怀子,栾盈,姬姓,栾氏,名盈,栾桓子之子,晋国下军佐。在栾盈(栾氏)和范宣子(范氏)的斗争中,叔虎因依附栾盈而被杀,其兄叔向亦受牵连而被囚,最终导致羊舌氏被灭族。
(二)“不仁人间之不亦难乎”的哲学意义
杨叔姬的这句话不可轻轻放过:“不仁人间之,不亦难乎?”这里,杨叔姬特别强调了“仁”;众所周知,“仁”是后世儒家的核心观念。同时,杨叔姬还强调“义”,谓之“德义”(详下),如上文谈到的“不可食以不义之肉”;我们知道,“义”也是后世儒家的一个核心观念,即儒家的社会正义原则。[31] 这就涉及“义”与“仁”的关系问题。其实,在中国思想传统中,“仁”与“义”不是并列的观念,即不是后世所理解的并立的“德目”,而是一种观念奠基关系,即“仁→义”。[32] 孟子指出:“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这是“居仁由义”的理路。[33] 孟子还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34] 这就是说,正义原则是由仁爱精神奠基的。显然,杨叔姬的思想已经蕴含着这种观念奠基关系。
(三)“彼美其生龙蛇”的哲学意义
杨叔姬所说的“深山大泽,实生龙蛇”,比喻“彼美,其生龙蛇以祸汝”。《左传》的时代,龙并不一定是后世的正面形象。[35] 如《左传》载:“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wěi)渊,国人请为萗(cè)焉。子产弗许,曰:‘我斗,龙不我觌(dí)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ráng)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36] 又如:“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孔颖达疏:“扰,顺也。顺龙之所欲而畜养之。”[37] 这里杨叔姬所说的“龙”,颇类似西方人所说的“dragon”,乃是凶恶的形象。
杨叔姬将“龙”与“蛇”相提并论,也是这种意味。“蛇”古字为“它”,《说文》解释:“它,虫也。从虫而长,象冤曲垂尾形。上古艸居患它,故相问:‘无它乎?’”[38] 这就犹如今天见面的问候:别来无恙?段玉裁注:“相问‘无它’,犹后人之‘不恙’‘无恙’也。”[39] 最古的例证,《周易》古经三处谈到“有它”,均指作为敌对势力的外族:《比卦》“有孚盈缶,终来有它”[40];《大过卦》“有它,吝”[41];《中孚卦》“有它,不燕”[42]。[43] 显然,“它”即“蛇”是一种凶险的“他者”(the other)的象征。[44]
上面这段记载中的“彼美……其生龙蛇以祸汝”和“美而有勇力……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难”,初步透露了杨叔姬的“甚美必有甚恶”思想(详下)。
三
杨叔姬最具有哲学意义的思想,就是“甚美必有甚恶”的命题,揭示了美丑善恶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她所提出的“有奇福者必有奇祸”,也是颇具哲学意义的命题。
(一)文献的记载
命题“甚美必有甚恶”,出自《左传》的记载:
初,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党。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鲜,吾惩舅氏矣。”其母曰:“子灵之妻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矣,可无惩乎?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子貉早死无后,而天锺美于是,将必以是大有败也。昔有仍氏生女,黰(zhěn)黑而甚美,光可以鉴,名曰玄妻。乐正后夔取之,生伯封,实有豕心,贪惏(lán)无厌,忿颣(lèi )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夔是以不祀。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废,皆是物也,女(rǔ)何以为哉?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叔向惧,不敢取。平公强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谒诸姑曰:“长(zhăng)叔姒生男。”姑视之。及堂,闻其声而还,曰:“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遂弗视。[45]
申公巫臣,芈(mǐ)姓,屈氏,名巫臣(一名巫),字子灵,曾任申县之尹,故称“申公”。其妻夏姬,姬姓,郑穆公之女,春秋时期四大美女之一,原为陈国司马夏御叔之妻,故史称“夏姬”;先后七次嫁人,最后与巫臣私奔晋国。“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叔向想娶巫臣和夏姬的女儿为妻。党,亲族。“母多而庶鲜”,杨叔姬的亲族女子陪嫁过来的很多,但她们能生儿子的却很少。杜预注:“言父多妾媵,而庶子鲜少,嫌母氏性不旷。”“惩舅氏”,以杨叔姬的亲族女子为戒。
子灵之妻,即夏姬。“三夫”指夏姬的三任丈夫,杜预注:陈御叔、楚襄老、巫臣(此时巫臣已死)。“一君、一子”,杜预注:陈灵公(与夏姬私通)、夏徵舒(夏姬之子)。“一国、两卿”,杜预注:陈国;孔宁、仪行父(均与夏姬私通)。“可无惩乎”,能不引以为戒吗?“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夏姬是郑穆公的妃子姚子之女,郑灵公子貉之妹。“天锺美于是”,上天将美丽集中在夏姬身上。
有仍氏,古国名。黰,通“鬒”(zhěn),稠密的头发。乐正后夔,帝舜的乐正,杜预注:“夔,舜典乐之君长。”贪惏,贪婪。忿颣,忿怒狼戾。孔颖达疏:“其人贪耆财利饮食,无知厌足,忿怒狼戾,无有期度,时人谓之大猪。”有穷,夏代国名。共子,晋国太子申生。杜预注:“夏以末喜,殷以妲己,周以褒姒,三代所由亡也。共子,晋申生,以骊姬废。”“是物”,这个东西,指美色。尤物,特异的东西,指特别美丽的女子。
伯石,又称“杨石”,即杨食我(?-前514年),杨氏,即羊舌氏,名食我,字伯石,叔向之子;其母是叔向之妻、夏姬之女。子容之母,叔向之嫂。“走谒诸姑”,跑去见她的公婆(即杨叔姬)。长叔,指叔向。姒,指叔向之妻、夏姬之女。杜预注:“兄弟之妻相谓姒。”
杨叔姬所说的“非是,莫丧羊舌氏”,意谓除此人(伯石)以外,没人能够毁掉羊舌氏家族;言下之意,此人将毁掉羊舌氏。如《国语》载:
杨食我生,叔向之母闻之,往,及堂,闻其号也,乃还,曰:“其声,豺狼之声,终灭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46]
这段事迹,另见于刘向《烈女传》,文字颇有出入:
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夏姬之女,美而有色,叔姬不欲娶其族。叔向曰:“吾母之族,贵而无庶。吾惩舅氏矣。”叔姬曰:“子灵之妻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矣。尔不惩此,而反惩吾族,何也?且吾闻之,有奇福者必有奇祸,有甚美者必有甚恶。今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无后,而天钟美于是,将必以是大有败也。昔有仍氏生女,发黑而甚美,光可监人,名曰玄妻。乐正夔娶之,生伯封,宕有豕心,贪婪毋期,忿戾无厌,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夔是用不祀。且三代之亡及恭太子之废,皆是物也。汝何以为哉!夫有美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也。”叔向惧而不敢娶。平公强使娶之,生杨食我,食我号曰伯硕。伯硕生时,侍者谒之叔姬曰:“长姒产男。”叔姬往视之,及堂,闻其号也而还,曰:“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今将灭羊舌氏者,必是子也。”遂不肯见。及长,与祁胜为乱,晋人杀食我。羊舌氏由是遂灭。君子谓叔姬为能推类。[47]
这里的“叔姬不欲娶其族”指夏姬之族,不同于《左传》“其母欲娶其党”指杨叔姬之族。宕,放纵。祁胜,晋国大夫祁盈的家臣。
(二)“甚美必有甚恶”的哲学意义
杨叔姬所说的“恶”,兼有两层含义,即形象上的“丑”和道德上的“恶”。这是古汉语“恶”字的常见用法,例如《左传》“美疢(chèn)不如恶石”[48];“姬纳诸御,嬖,生佐,恶而婉;太子痤(cuó),美而很(狠)”[49];“己恶而掠美为昏”[50];“丑类恶物,顽嚚不友”杜预注:“丑,亦恶也。”[51] 与此相应,“美”也兼指形象上的美丽和道德上的美善。[52] 这与英文一样,“beauty”兼具美丽、美德之义,“ugliness”兼具丑陋、丑恶、邪恶之义。
命题“甚美必有甚恶”,杨叔姬虽然说是“吾闻之”,似乎那是一句既有的名言,而不是她的首创;但是,在早于杨叔姬的传世文献中,我们却找不到这样的表述。当然,在杨叔姬之前或其同时,也有两个比较类似的表达,均见于《左传》:(1)“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53] 这是说其人之德与其车之美不相称,并非杨叔姬所说的“恶是从美转化而来”之意。(2)“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54] 以上两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尽疾生”的表述,不仅不同于杨叔姬的表述,而且都只谈及具体的“车”“疾”,而没有杨叔姬的表述那种普遍性的全称命题的涵盖力。这就是说,至少从既有的传世文献来看,命题“甚美必有甚恶”乃是杨叔姬的首创。
当然,必须承认,杨叔姬的这番议论,与关于妺(mò)喜(末喜)、妲己、褒姒的“红颜祸水”传统观念是不无干系的。然而,我们必须承认:杨叔姬的表述“甚美必有甚恶”乃是全称判断,其字面含义所呈现出来的乃是一种普遍命题,即揭示了美与丑、善与恶之间的普遍的辩证关系。
不仅如此,还应当注意的是,杨叔姬并没有将“甚美必有甚恶”绝对化,她说:“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这就是说,“甚美必有甚恶”并非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那就是“非德义”,即缺乏道德上的正义性,才会由美转恶;反之,如果具有“德义”,则可以说“甚美未必甚恶”。
关于美丑善恶之间的辩证关系,人们通常熟知的是老子的思想:“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55];“信言不美,美言不信”[56]。但是,老子生活的时代,至今仍然存疑。若根据孔子问礼于老子的历史记载,即老子生活在春秋晚期,则晚于杨叔姬。据《史记》载:“(孔子)适周问礼,盖见老子云。辞去,而老子送之曰:‘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仁人者送人以言。吾不能富贵,窃仁人之号,送子以言,曰:“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57] 又载:“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58] 据此可见,杨叔姬揭示美丑善恶之间的辩证关系,确实是在早于老子的时代。
(三)“有奇福者必有奇祸”的哲学意义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刘向《列女传》还记载了杨叔姬的另外一个命题“有奇福者必有奇祸”。这是揭示祸福相倚的辩证原理。众所周知,老子也有这样的命题:“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59];“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60]。但是,杨叔姬揭示祸福相倚的道理,仍然早于老子。不仅如此,在杨叔姬之前的文献中,也找不到她这样的表述;换言之,命题“有奇福者必有奇祸”同样是杨叔姬的首创。
综括全文,杨叔姬是春秋时期的一位杰出的女哲学家。她早于老子揭示了美丑善恶之间的辩证关系,提出了“甚美必有甚恶”的哲学命题。并且,她所提出的“甚美必有甚恶”命题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即“非德义”。显然,她所强调的“德义”原则,包括“不可食以不义之肉”原则,乃是儒家“义利之辨”的思想先驱之一。同时,她还先于老子揭示了祸福相倚的道理,提出了“有奇福者必有奇祸”的哲学命题。此外,她还触及了后来儒家“仁→义”之间的奠基关系的正义论原理,这一点同样难能可贵。
注释
[1] 雅斯贝尔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8页。
[2]《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闵公二年》,第1789页。
[3] 张涛:《烈女传译注》,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30页。
[4]《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八年》,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18页。
[5]《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八年》,第2118页。
[6]《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闵公二年》,第1789页。
[7] 张涛:《烈女传译注》,第130页。
[8]《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桓公二年》,第1744页。
[9]《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文公十二年》,第1851页。
[10] 许慎:《说文解字·亯部》,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11页。
[11]《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隐公元年》,第1716页。
[12]《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隐公三年》,第1724页。
[13]《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桓公六年》,第1750页。
[14]《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庸》,第1629页。
[15] 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纲要》,《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第32–42页。
[16]《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离娄上》,第2721页。
[17] 朱熹:《与延平李先生书》,《朱子全书》第二十一册,朱杰人等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082页。
[18]《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里仁》,第2471页。
[19]《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宪问》,第2511页。
[20]《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述而》,第2482页。
[21]《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梁惠王上》,第2665页。
[22]《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万章下》,第2743页。
[23]《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万章上》,第2738页。
[24]《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滕文公下》,第2715页。
[25]《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告子下》,第2756页。
[26] 张涛:《烈女传译注》,第131页。
[27]《国语·晋语八》,韦昭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53页。
[2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颐卦》,第41页。
[29] 张涛:《烈女传译注》,第131页。
[30]《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一年》,第1971页。
[31] 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纲要》,《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第32–42页。
[32] 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的重建——生活儒学的制度伦理学思考》,《文史哲》2011年第6期,第12–13页。
[33]《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离娄上》,第2721页。
[34]《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告子上》,第2752页。
[35] 参见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42‒43页。
[36]《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昭公十九年》,第2089页。
[37]《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九年》,第2123页。
[38] 许慎:《说文解字·它部》,第285页。
[39]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它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版,第678页。
[4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比卦》,第26页。
[4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大过卦》,第42页。
[42]《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中孚卦》,第71页。
[43] 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86、330页。
[44] 黄玉顺:《中国传统的“他者”意识——古代汉语人称代词的分析》,《中国哲学史》2003年第2期,第91–98页。
[45]《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八年》,第2118页。
[46]《国语·晋语八》,韦昭注,第453页。
[47] 张涛:《烈女传译注》,第130‒131页。
[48]《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三年》,第1977页。
[49]《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六年》,第1990页。
[50]《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昭公十四年》,第2076页。
[51]《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文公十八年》,第1862页。
[52] 黄玉顺:《由善而美:中国美学意识的萌芽——汉字“美”的字源学考察》,《江海学刊》2022年第5期,第14‒21页。
[53]《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七年》,第1994‒1995页。
[54]《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昭公元年》,第2024页。
[55]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老子道德经注》第二章,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6页。
[56]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老子道德经注》第八十一章,第191‒192页。
[57]《史记·孔子世家》,第六册,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314页。
[58]《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第七册,第2604‒2605页。
[59]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老子道德经注》第五十八章,第152页。
[60]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老子道德经注》第六十五章,第168页。